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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插头商品归类误区-关务科技案例点评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1.08
信息摘要:
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商品,申报货物品名为充电用插头,品牌APPLE,型号无,申报商品编码为85366900,进口关税税率为…

案例背景

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商品,申报货物品名为充电用插头,品牌APPLE,型号无,申报商品编码为85366900,进口关税税率为0%,申报CIF总价10500美元。经海关查验,实际货物为电源适配器,品牌 APPLE,型号为5wUSB,应归入商品编码为85044099,进口关税税率为10%。当事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漏缴税款共计19584元,海关最终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15600元。

插头的归类误区-关务科技案例点评

案例分析

上面的案例,天津关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过下面的表格将信息归纳如下:

关务科技

企业错误的将商品电源适配器申报为充电用插头,导致申报的商品编码错误。

关务科技点评

商品归类始终是海关的重点监控对象,商品编码的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更是关系到进出口企业的切身利益。从我们关务科技多年的实务经验来看,企业存在下面的误区:

对税则中大量的列名商品的理解望文生义,生搬硬套。上面的案例,在税则中85366900中有具体列明的商品插头,但是此插头是一种电路的连接装置,不具有别的功能。企业实际进口的商品是一种电源适配器,其功能已经超出插头的电路连接功能。其实质是一种静止式变流器,其功能是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为电子产品进行供电或充电。对于插头的理解,企业是否存在误区,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是报关代理企业犯的归类错误,其罪不可恕。2种完全不同的商品,最终结果是商品编码完全不一样,商品的进口税率也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企业不但需要补缴税款,还会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去降低商品归类产生的风险呢?从关务科技的经验来看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关务人员去熟悉、掌握海关的归类原则和方法、更需要有实践经验的归类人员或第三方公司去为企业把控归类风险。

天津关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是顺应中国贸易便利化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的形势下成立的一家全国靠前的关务服务公司,提供关务咨询,关务培训,关务平台及相应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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