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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行业】货物被滞留在“家”,怎么办?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03
信息摘要:
货物发现短少时已离开海关监管场地,如何确认短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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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的货物在国外发货时,未出运,将货物遗漏在启运地仓库内。现需要将其重新发运,改如何操作?


进口的货物在国外发货时,未出运,将货物遗漏在启运地仓库内。但在国内企业不知其真相,按照原始数据清关造成货物多缴税款。发现时货物已到达企业的仓库,现已离开海关监管范围,所以不知道如何办理后续补发业务?所以客户找到津通关务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并希望我们为他们出具关务筹划方案。

1.货物发现短少时已离开海关监管场地,如何确认短少事项?

 2.  多缴纳税款是否可以退还? 

3.补发的货物如何操作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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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给出的关务筹划方案的核心就是:

1. 我们将先与现场海关进行沟通,详细阐述此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后续如何操作听取海关的建议或是报关公司出具建议咨询海关是否可行。必须征得海关同意后才可进行操作后续。

2. 多缴纳税款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行办理。

3. 如不办理退税手续,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无代价抵偿”贸易方式办理补发货物手续,这样可以免征进口税款。

实际操作中: 

经过与货主沟通,由于工厂需要要货物较急,最终确认不退多缴纳税款,而选择办理补发货物遗漏。在报关公司的配合下,给其办理了品质证书以此来证明货物的短少,由此文件的证明海关可以办理免征税进口手续。

在此问题上,津通给出合理的建议及能降低成本的解决办理,提升企业贸易便利的获得感,从而对津通的专业知识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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